宁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
宁德市盛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能力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县(市、区)运管所:
依宁德市盛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提请对其检测能力进行评审的申请,2017年12月19日我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该公司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能力进行现场评审。
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了现场评审,出具《福建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能力评审报告》(以下简称《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认定宁德市盛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本次检测能力评审结论为符合要求。该公司基本达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中A级站的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具备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能力,能够承担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接受运管部门委托开展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档次)评定和车辆燃料消耗量相关参数及配置核查。
现将上述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请蕉城区运管所做好日常监管,指导该公司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确保车辆检测及等级评定质量,维护车辆检测行业秩序。
特此通知。
宁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