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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交通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来源:365bet体育平台      时间:2011-09-22   字体显示:

365bet体育平台,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全市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二)将组织推广公路水路行业设备新技术、协调闲置设备调剂等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将全市汽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维修业、交通服务业管理工作,委托宁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将全市内河水上港航监督、船舶技术检验和设施、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服务管理工作,委托宁德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宁德市地方海事局);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宁德市交通安全办公室;将全市公路工程、水路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委托福建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站宁德监督分站。
(三)将原市交通局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将原市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给市交通运输局。
(四)推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优化交通运输布局,推动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推动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国防交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监督实施;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国防交通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和物质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国防交通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含城市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管理)、搬运装卸、汽车船舶维修(含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运输服务业(含道路营运站及售票点、营运车辆停发车场)及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力宏观调控;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对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国防运力调查、动员和征用工作。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全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涉外工作。
(五)承担全市公路路政管理的责任。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制定公路路政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协调全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编制汇总全市交通年度财务计划预决算、交通基建等资金管理;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行业内部审计、统计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干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教育工作。制定交通行业教育规划和人才培训计划,指导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和铁路运输的衔接。参与有关地方民用机场和铁路运输场站规划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的合作交流,归口协调、管理交通系统对台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检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贯彻执行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情况。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文稿和规范性文稿的审核把关。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生活福利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印鉴管理。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上级及局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的督办和查办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新闻宣传、社会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安全保卫、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行政奖惩、计划生育、党群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交通运输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免、考核、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局直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交通行业执行劳动法规情况。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和职工劳动过程中伤亡情况以及职业病的调查、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参与组织交通行业技师考评上报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负责局机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和办理交通运输系统出国(境)的报批手续。负责交通行业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人事问题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科学技术及其研究、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本系统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开展交通行业人员素质教育,指导交通系统各类干部的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规章,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法制建设,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内外有关交通法规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办理交通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和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年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制服及其标志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理本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来信来访,负责查办、核实、反馈工作。
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路政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范围涉及公路路政有关事宜;统计、分析、上报本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数据。
(四)财务科
负责交通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交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考核、检查,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制企事业会计决算。管理外汇、信贷、税收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各种票证保管、认领、使用、销毁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政事业型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拟订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交通年度资金调配计划。
(五)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负责交通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六)计划建设科
贯彻执行交通基础建设的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研究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交通行业政策,制定交通规划、计划、统计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组织交通行业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行业运输生产、公路、港口、内河航道、交通工业等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基本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对项目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提出行业审查意见和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后评估工作;监督公路、港口、航道及设施维护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汇总上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管理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发布统计数据资料;负责交通利用外资的申报及转报工作。
负责监督全市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主要定额的实施情况。组织建设项目的测设验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和开工报告的行业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审核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科研攻关;组织实施基本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的组织实施和交通扶贫工作;监督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维护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归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施工监理及工程造价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交通建设市场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资信登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公路、港口、航道及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管理和监督办理;组织推广应用交通基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安全质量监督职责;负责联系民航、铁路工程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地方民用机场和铁路场站规划和建设工作。
(七)交通战备科
负责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全市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参与有关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有关专项战备资金的管理。负责本市国防运力调查、动员和征用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和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本省有关国防交通的法规规章,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本市国防交通工作;负责编制交通战备、港站等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全市交通行业运输生产、公路、港口、内河航道、交通工业等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
(八)运输管理科(对台“三通”办公室)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起草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港口经营等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引航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审核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交通对台政策、规划、计划,归口协调交通系统对台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负责市促进对台“三通”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审批科
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审核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审核,并按照法律及法规实施相关审批;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含出租汽车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负责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证许可;办理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许可;负责营运车辆(客运车辆、危运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年审;负责水路运输企业经营和国内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负责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许可;负责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含船名核定)核发;负责内河运输船舶、渡口、渡船的换证工作及内河船员、渡工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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