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道路运输

办理道路运输营运证过户、转籍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11-09-05   字体显示:

受理单位 宁德市交通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 1、福建省道路运输过户变更、补办申请表(原件一份);
2、已过户的机动车登记证(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
3、道路运输营运证(原件一份)。
注:1、提供的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公章、县市运管所公章。
2、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申请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市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才受理;
2、审查:经办人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不符合要求即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3、办结: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理。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收费依据
许可单位 宁德市交通局
联系电话 2817028
[附件下载]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 365bet体育平台@2010-2011  备案号:闽ICP备11011339号
联系电话:0593-2072355 联系邮箱:tjjfuture@163.com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 邮编:352000
制作维护: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077100 87077101 联系邮箱:xxzx@fjjt.gov.cn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  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