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常见问题 >> 航道航政

船舶航道养护费报停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交通厅      时间:2010-11-12   字体显示:

  答:船属单位或个人将“船舶报停申请报告”、航行签证簿交船籍地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由船籍地航道管理机构经办人员签发“航养费停缴证”,由航行簿管理人员在“退航行簿联”盖章后交给船主,作为恢复航行时取航行簿的凭证。
[附件下载]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 365bet体育平台@2010-2011  备案号:闽ICP备11011339号
联系电话:0593-2072355 联系邮箱:tjjfuture@163.com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 邮编:352000
制作维护: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077100 87077101 联系邮箱:xxzx@fjjt.gov.cn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  邮编:350001